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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器械展览会行业新闻:广东省全面启动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

为贯彻落实《“健康中国2030”规划纲要》《中国妇女发展纲要(2021—2030年)》《广东省妇女发展规划(2021—2030年)》《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(2023—2030年)》等文件精神,完善我省宫颈癌防治体系,坚持统筹协调、部门联动、预防为主、防治结合,加快宫颈癌消除进程,保护和促进广大妇女健康,制定本行动计划。

一、行动目标

进一步完善宫颈癌防治服务体系,提高综合防治能力,构建社会支持环境,努力遏制宫颈癌发病率、死亡率上升趋势,减轻宫颈癌社会疾病负担。2030年前完成以下目标:

(一)持续推进适龄女孩HPV疫苗接种服务,15岁之前适龄女生HPV疫苗首针接种完成率达到90%;

(二)35-64岁妇女宫颈癌筛查率达到70%;

(三)确诊宫颈癌及癌前病变患者治疗率达到90%。

二、行动内容

(一)普及宫颈癌防治知识,推广HPV疫苗接种。

1.广泛宣传宫颈癌防治知识和理念。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联合妇联、工会、教育等部门,结合当地实际,组织有关专家编制宫颈癌防治健康教育核心信息,利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,科学宣传HPV疫苗接种、宫颈癌筛查必要性等知识及相关政策,提高广大妇女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,树立“防”重于“治”的健康理念,主动接受服务。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联合社区、疾控和宫颈癌诊治中心共同承担宫颈癌综合防控宣传工作,打造宫颈癌综合防控宣传教育基地,提升宫颈癌防治健康素养,减少疫苗犹豫,积极参与宫颈癌筛查。加强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,促进学生掌握生殖健康知识,提高自我保护能力。(省卫生健康委牵头,各相关部门配合)

2.促进HPV疫苗接种。加强HPV疫苗接种规范化管理,建立真实完整的疫苗购进、储存、分发、供应记录,药品监管部门做好对疫苗储存、运输及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督检查。继续实施适龄女生HPV疫苗免费接种项目,卫生健康部门及时公布辖区有资质的接种门诊名单。由疾控中心进行带量采购,组织辖区接种门诊做好接种服务,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;教育部门组织适龄学生自愿接种HPV疫苗;积极鼓励15岁及以上适龄妇女接种HPV疫苗,做好HPV疫苗接种咨询服务,不断提升HPV疫苗接种的可及性、便利性和规范性。(省疾控局、省药品监管局、省教育厅、省卫生健康委分别负责)

(二)加强宫颈癌筛查服务,促进早诊早治。

1.健全宫颈癌筛查长效工作机制。逐步提升35—64周岁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,重点关注农村、城镇低保及从未接受过筛查的适龄妇女,完善流动人口在常住地接受筛查的配套政策,促进更多妇女接受筛查。合理设置并公布筛查网点,推进宫颈癌机会性筛查。推进推广预约筛查制度,采用流动服务车等灵活的筛查组织方式,方便妇女就近接受筛查。充分发挥各级妇联作用,发动妇女主动进行筛查。通过建立双向转诊机制和筛查治疗服务网络将筛查出异常的妇女,通过绿色通道,及时转介到指定的诊治机构,形成闭环管理,提高筛查和早诊早治效果。(省卫生健康委、省妇联分别负责)

2.加强女职工宫颈癌筛查服务。充分发挥工会作用,指导推动用人单位落实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和《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》,选择适宜的筛查方案,定期开展宫颈癌筛查,并做好筛查异常者的治疗随访等闭环管理。加强面向困难企业女职工、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等群体的公益性宫颈癌筛查服务。充分发挥工会职工互助保障作用,积极开展关爱帮扶工作。加大对依法保障女职工健康权益用人单位的表扬与激励。(省总工会、省卫生健康委分别负责)

(三)规范宫颈癌治疗,加大医疗救治保障力度。

1.规范宫颈癌诊疗服务。推广应用统一规范的宫颈癌诊疗指南,对检出癌前病变和宫颈癌患者进行规范治疗,其中对宫颈低级别病变患者进行门诊随访治疗,对病变患者进行门诊手术治疗,参保患者普通门诊、门诊特定病种和住院的医疗费用,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。推进临床路径管理,完善康复指导、疼痛管理、护理和营养、心理支持等配套措施,提高宫颈癌患者生存率和生活质量。发挥中医药在宫颈癌防治中的优势和作用,探索中西医结合防治新模式。(省卫生健康委、省医保局、省中医药局分别负责)

2.做好宫颈癌患者救助救治。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,医疗救助为托底,补充医疗保险、商业健康保险、慈善捐赠、医疗互助等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,合力减轻宫颈癌患者就医负担。各级民政、工会、妇联等部门要密切配合,协同加强对符合条件患者的救助,开展低收入妇女宫颈癌救助项目,引导公益组织参与低收入妇女宫颈癌救助等。(省民政厅、省医保局、省总工会、省妇联分别负责)

三、保障措施

(一)健全宫颈癌综合防治网络。各地结合实际建设标准化预防接种门诊,支持和鼓励成人预防接种门诊建设,提供HPV疫苗咨询和接种服务,报颁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。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确定1家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为常态化初筛机构,1家县级或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为确诊治疗机构,并报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。鼓励建立多种形式的宫颈癌防治联合体,促进HPV疫苗接种咨询、宫颈癌筛查及诊治的一体化管理。加强区域间、机构间转诊协作及信息交互,促进宫颈癌三级预防措施有效落实。

(二)提高宫颈癌防治能力。健全各级宫颈癌防治专家团队和师资力量,加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宫颈癌防治人才培养,重点培养阴道镜、分子实验、病理等重点专业紧缺人才。依托省、市宫颈癌防控培训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开展宫颈癌防治,提高相关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。通过重点专科建设、城乡对口支援等方式加强宫颈癌筛查设施设备和人员配备,提高基层宫颈癌防治能力。组建省级技术指导专家组,定期对宫颈癌筛查机构及诊断治疗机构开展质控和指导,提升筛查及诊断治疗等关键环节服务质量。

(三)推动宫颈癌防治信息化管理。多渠道收集数据,探索建立数据共享平台,逐步实现女性HPV疫苗接种、宫颈癌筛查、电子病历、慢病监测、肿瘤登记、死因监测、电子健康档案等信息数据的互联共享。疾控部门负责适龄妇女HPV疫苗接种信息收集汇总,医疗机构负责全人群官颈癌筛查个案信息报送,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做好肿瘤登记及死因监测。推动实现以患者为中心的信息和服务的闭环管理,完善基层宫颈癌筛查个案登记制度,开展在线随访管理、预约转诊等服务,提高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。

(四)促进新技术参与宫颈癌防治。积极推广宫颈癌筛查和诊疗适宜技术,探索运用互联网、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优化宫颈癌筛查和诊疗服务流程,包括AI辅助宫颈细胞学、组织病理学检查,并利用“云上妇幼”等远程医疗技术平台开展远程会诊和治疗指导。

四、组织实施
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地要将落实本行动计划作为健康广东建设的重要内容,制定本辖区加速消除官颈癌行动实施方案,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。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,加强卫生健康、教育、民政、财政、医保、中医药、疾控、药品监管、工会、妇联等多部门的协同配合,保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。要强化政府部门、媒体及其他社会团体的合作,动员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宫颈癌消除工作。

(二)明确部门职责。各有关部门要抓实抓细加速消除宫颈癌各项行动任务,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如下:

1.卫生健康部门:牵头建立行动协调保障机制;负责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培训;完善相关技术方案和规范;开展HPV疫苗接种及宫颈癌筛查、治疗的技术服务;推动信息化和科研工作;组织开展质量控制和监测评估工作。

2.教育部门:开展宫颈癌防控知识进校园活动;落实HPV疫苗接种适龄学生摸底、组织、动员,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宣传教育、督导检查、绩效评估等工作。

3.民政部门:对符合条件的宫颈癌患者进行基本生活救助。

4.财政部门:统筹做好适龄女生 HPV疫苗免费接种、适龄妇女“两癌”免费筛查项目资金保障工作。

5.医保部门: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,做好癌前病变和宫颈癌的参保患者医疗保障工作。

6.药品监管部门:做好HPV疫苗等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检查。

7.中医药部门:探索宫颈癌中西医结合防治新模式。

8.疾控部门:加强HPV疫苗接种规范化管理,建立完善适龄女生HPV疫苗免费接种协作机制。

9.总工会:宣传女职工宫颈癌筛查工作,指导推动用人单位落实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和《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》,推动用人单位落实女职工宫颈癌筛查,加大困难患病女职工的互助保障力度。

10.妇联:组织开展宫颈癌防治相关知识宣传,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低收入妇女“两癌”救助项目。

(三)落实经费保障。各地要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精神,落实适龄女生HPV疫苗免费接种、适龄妇女“两癌”免费筛查项目经费,推动建立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机制,积极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宫颈癌防治,集中各方力量推进宫颈癌防治事业。

(四)开展效果评估。各地要加强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,加强对各级各类宫颈癌防治机构的质控评估,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定期对各地行动计划目标落实情况开展评估。确定一批加速消除宫颈癌试点地市和区县,起到典型带动、示范引领作用。